“有事好商量——广州市政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第六期 “推動停車場、充電樁建設”
主題:“推動停車場、充電樁建設”
概述:2018年8月17日,“有事好商量——广州市政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第六期“推動停車場、充電樁建設”开录,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副巡视员李秋霞回应广州停车难相关问题。
一、爲解決舊城區停車難問題,市國規委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爲解決舊城區停車難的問題,同時爲了鼓勵機械式立體車庫的建設,我委在《條例》立法過程中與交通、建設、質監等部門充分協商,對停車場進行分類管控:
對于利用既有停車庫內部富余空間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無需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對于利用小區自有用地在室外增設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如果高度少于六米,規模少于五十個車位等小體量的,只免于申請規劃報建,用地業主只要協商好同意加建的,由質監部門、屬地鎮街對增設設備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相關要求在《條例》第二十四條已經明確。
對于體量較大的機械立體停車設備,納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範疇。由用地單位或業主代表作爲申請主體,協調好與周邊利益相關人的關系。依法辦理相關手續。該事項目前在我委僅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一項。
由于機械車庫屬于設備設施,我委在審批時,容積率指標不作爲審查內容,主要審核的是規劃、消防、交通等技術要求。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我委在网上及各区政务中心提供报建辦事指南,具体内容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市国土规划委可以查询到申报的相关资料。
二、如何合理使用閑置用地?
答:針對閑置土地的利用方面,已經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閑置土地,根據《廣州市閑置土地處理辦法》,土地權屬人可以申請作爲臨時停車場。
另外,我市一直以來都是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單位和個人可以利用道路、廣場、綠地、人防工程等資源的地下空間開發建設公共停車場,相關手續和規定在《廣州市停車場條例》、《廣州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中已有明確。